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东莞市鑫鑫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万江区泰新路大莲塘综合市场一楼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愿意建立食堂农副产品供需配送关系。
一、乙方责任和承诺
1、配送质量:
①、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②、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政府认可的正规肉联厂,保证每日新鲜,提供肉品检验相关证明。
③、海鲜、河鲜类必须鲜活。
④ 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
⑤、冻品类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和等级。
⑥、粮油、调料类由正规厂商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安全保证:
乙方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如配送的农副产品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而造成甲方食用人员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经市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实,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送货时间:
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_______时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退货处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前送到。
5、甲方临时加货处理:
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乙方应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
6、验收数量:
乙方应参考甲方订单数量配送,以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乙方每次提供一式_________联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全部作为送、收货及货款结算的凭证。
7、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有损坏甲方的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
8、在配送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订货: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必须提前一天在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和质量等要求。
2、验收:
如乙方所配送货物为甲方订单之准确数量且无质量、数量、品牌等差异,甲方不得拒收。
3、器具保管: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器具(包括但不仅限于菜筐、油桶、洗洁精桶、豆腐板、充氧机等);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4、货款结算:
从第一次送货之日起,货款每 天结算一次,乙方开具_________(1、收款收据 2、普通国税发票)给甲方,甲方以_________(1、支票 2、现金 3、银行转帐)方式将货款付给乙方书面委托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书面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乙方指定收款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价格条款:
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含税前),由乙方每周调整更新一次后书面呈送给甲方,当期货款严格按当期价格表结算。若遇台风、暴雨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其价格需临时调整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五、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2、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未将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会在七天内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
3、如果送货迟到30分钟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本食堂当天订购货款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东莞市鑫鑫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22248265 22243515 22783070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